食品安全關系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,是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基石。我國食品安全形勢總體穩定向好,但風險隱患依然存在,監管任務依然艱巨。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“舌尖上的安全”,必須進一步加大督導檢查力度,壓實食品生產經營者的主體責任和監管部門的監管責任(即“兩個責任”),推動其全面、精準、有效地落地落實。
一、深刻認識落實“兩個責任”的重大意義
落實“兩個責任”是貫徹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核心要求。食品生產經營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,對其生產經營的食品承擔首要法律責任。監管部門依法承擔監督管理責任,是確保法律法規有效實施的關鍵力量。兩者相輔相成,缺一不可。只有主體責任到位,才能從源頭保障安全;只有監管責任到位,才能有效規范市場秩序、防范化解風險。落實“兩個責任”,是構建嚴密高效食品安全治理體系的必然要求,對于提升食品安全整體水平具有決定性作用。
二、聚焦關鍵環節,加大督導檢查力度
推動“兩個責任”落地,必須依靠強有力的督導檢查作為抓手和保障。督導檢查不能流于形式,必須突出精準性、實效性和威懾力。
- 聚焦主體責任落實,實施穿透式檢查。 督導檢查應深入食品生產、加工、貯存、運輸、銷售等各環節,重點檢查生產經營者是否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,如進貨查驗記錄、生產過程控制、出廠檢驗、食品安全自查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、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制度。要檢查企業是否配備了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,是否對員工進行了有效的培訓,是否主動排查并整改了風險隱患。對于連鎖企業、中央廚房、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等重點單位,更要加大檢查頻次和深度,督促其發揮行業引領作用。
- 聚焦監管責任履行,實施效能式督查。 上級部門要對下級監管部門的日常監督檢查、風險監測、抽檢檢測、案件查處、信息公開等工作情況進行督導。重點督查監管計劃是否科學、檢查記錄是否規范、發現問題是否督促整改到位、違法行為是否依法查處、行刑銜接是否順暢、對消費者的投訴舉報是否及時妥善處理等。要通過督查,倒逼監管部門履職盡責,克服監管中的“寬松軟”現象。
- 創新督導檢查方式,提升工作效能。 綜合運用“四不兩直”(不發通知、不打招呼、不聽匯報、不用陪同接待、直奔基層、直插現場)、明察暗訪、交叉檢查、飛行檢查、體系檢查等方式,增強督導的突然性和真實性。積極運用大數據、物聯網、人工智能等現代信息技術,推行智慧監管,實現風險預警、線索發現、問題追溯的智能化,提高督導檢查的精準度和效率。
- 強化結果運用,形成有力震懾。 督導檢查結果必須與信用監管、行政處罰、行業準入等掛鉤。對主體責任落實到位、誠信經營的企業,要給予宣傳表彰、政策支持;對存在隱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、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,要依法從嚴從重處罰,列入失信名單,甚至實行行業禁入。對監管失職瀆職、不作為亂作為的部門和人員,要嚴肅問責。通過公開典型案例,形成“一處違法、處處受限”的強大震懾。
三、構建長效機制,推動責任持續落地
推動“兩個責任”落地落實非一日之功,必須常抓不懈,構建長效機制。
- 完善法規標準體系。 與時俱進修訂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標準,為落實“兩個責任”提供更加清晰、嚴格的依據和指引。
- 加強宣傳培訓引導。 持續開展對食品生產經營者和監管人員的法律法規、標準知識和專業技能培訓,提升其責任意識和履職能力。廣泛宣傳食品安全知識和“兩個責任”要求,營造社會共治氛圍。
- 暢通社會監督渠道。 完善投訴舉報機制,鼓勵媒體和公眾依法參與監督,曝光違法行為,形成監督合力。
- 壓實屬地管理責任。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對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工作負總責,加強組織領導,統籌協調各方力量,確保“兩個責任”在基層真正落地生根。
食品安全永遠在路上。通過持續加大督導檢查力度,擰緊責任鏈條,必將有力推動食品安全“兩個責任”從“紙面”落到“地面”,從“要求”變為“行動”,從而筑牢食品安全防線,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